四川乐山关于干茂容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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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号)、《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号)、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干茂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受理电话:****-*******。
通信地址:夹江县漹城街道青衣大道***号。
附件: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人员名单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离开单位时间补缴类型补缴开始时间补缴截止时间备注*干茂容女****年************.******年*月解除工龄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