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关于区内各动物诊疗机构报告2024年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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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各动物诊疗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农业农村部 公安部公告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我区动物诊疗机构活动和备案执业兽医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动物诊疗规范化水平,维护动物诊疗机构正常秩序,促进各动物诊疗机构和备案执业兽医师遵守法律法规意识。
请各动物诊疗机构和备案执业兽医师****年年度报告于****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前向温江区农业农村局(或温江宠物医师协会)提交word电子版和盖章后扫描件PDF电子版(年度诊疗活动情况报告须经诊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一个动物诊疗机构一个文件夹并在文件夹上标注动物诊疗机构名称)的规范年度报告,各动物诊疗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对未按照规定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且拒不改正的,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未按规定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各动物诊疗机构面临的法律法规处罚责任自负。
附件:执业兽医师工作报告模板(点击下载)
区动物诊疗协会:黄富春,电话:***********
区农业农村局:陈金,电话:********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