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及第一税务分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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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及第一税务分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JTZB-****-***.项目名称:洛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及第一税务分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磋商采购*.预算金额:******.**元/年最高限价:******.**元/年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年)包最高限价(元/年)***洛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及第一税务分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项目概况:洛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及第一税务分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主要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及第一税务分局职工约***人提供早餐、中餐以及招待工作餐等用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服务质量要求:菜品定期更新,所供菜品要品质优良,低脂低盐低油,符合健康理念,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服务合同按年度签订,每年采购人根据承包方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考核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地点:洛阳市税务局中州中路办公大楼(西工区涧东路*号)*.*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下午**:**—**:**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地点:洛******(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磋商文件售价***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地点):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门户网站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六、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涧东路*号 联系人和电话:田先生****-*********.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洛******地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室联系人和电话:魏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女士联系方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