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关于变更陈丽梅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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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中府国用(****)第易******号用地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人为陈丽梅,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为*.*,建筑密度**%。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附件下载:关于变更陈丽梅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