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永福县2013年南雄鱼种场廉租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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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福县****年南雄鱼种场廉租房工程已由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市发改行审字【****】***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福县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永福县****年南雄鱼种场廉租房工程项目编号:XKZC****(GL)-G***建设地点:永福县;建设规模:建筑面积****.**m*;计划工期: *** 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个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押证(上述人员其证件送相关部门审验、核实,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发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专职投标员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检员上岗证、施工员上岗证、上述五大员身份证及****年*~*月养老保险手册或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桂林分公司);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元,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桂林分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分在******桂林分公司开标。*.联系方式招 标 人:永福县房产管理局地 址:永福镇凤城路**号邮 编:******联 系 人:刘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分公司)地 址: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栋邮 编:******联 系 人:韦女士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