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12年中央预算内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台安县洪家项目区041220130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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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央预算内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台安县洪家项目区[ 招标单位:台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江宁 ]招标代码:**************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年中央预算内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台安县洪家项目区已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计划投资:**.*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地方投资**.*万元。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人为台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发包人为台安县洪家农牧场,招标代理单位为辽宁******。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工程概况:项目区位于台安县洪家牧场的洪家小流域,涉及*个行政村,洪家小流域的洪家村、钢丝房村。本工程招标范围:平整土地*.**公顷,栽植果林*万株,栽植水保林**万株,作业路*.**千米,农涵*座,设置标志牌*个,设置防护围栏总长****米。本工程计划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质量标准:合格。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BBB级及以上企业信誉等级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于****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办公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纬路*号)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企业信用等级报告、建造师资格证书(水利)和注册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投标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台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 标 人:台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联 系 人:何海波开 户 行:辽宁台安金安村镇银行账 号:******************地 址:台安县繁荣北街**号***室电 话:****-*******传 真:****-*******发 包 人:台安县洪家农牧场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纬路*号电 话:***-********传 真:***-********联 系 人:杨小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