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虎门林则徐纪念馆海战馆东门楼和海战馆报告厅及画廊空调设备采购的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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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虎门林则徐纪念馆海战馆东门楼和海战馆报告厅及画廊空调设备采购采购编号:东采公〔****〕***号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东莞市虎门林则徐纪念馆采购人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解放路***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B区域***经办人名称:张雪梅联系电话:********澄清事项: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点由原来修改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