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9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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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乡管理局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一、整改任务太原市****年每天回用中水量仅**.*万吨,利用率仅**.*%,远低于**%的要求。二、整改措施(一)****年*月底前完成再生水回供清徐工业园区工程,建成投运后增加回用量,逐步达到*万吨/日,提高回用率*.**%。(二)****年**月底前完成再生水回供供热管网工程,建成投运后可实现近期目标,增加回用量***.******.***万吨/日,提高回用率约***.******.***%;远期增加回用量*万吨/日,提高回用率*.**%。(三)****年*月底前完成再生水回供太原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建成投运后增加回用量约*.**万吨/日,提高回用率约*.**%。(四)****年*月底前完成再生水回供九河景观工程,建成投运后中水回供风峪河、冶峪河,实现两河景观补水和生态复流,增加回用量*-*万吨/日,提高回用率约***.******.***%。完成其余七河回用工程,实现七河景观补水和生态复流,增加回用量*-*万吨/日,提高回用率约***.******.***%。三、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回供清徐工业园区工程已于****年**月建成投运,供水能力达到*万吨/日,目前实际供水量约*万吨/日,随着企业用水量逐步增加,将逐步提高至*万吨/日。二是回供供热管网项目已于****年*月建成投运,截至目前,累计补水量为**万吨。三是回供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正在推进。经与机场三期改扩建指挥部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在机场三期内设置一体化处理设施,就地收集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满足机场回用,设计一期供水规模*.*万吨/日,远期达到供水规模*.**万吨/日。目前,用地事宜已经机场三期改扩建指挥部指挥长会议、航产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双方正在就用地协议进一步协商,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立即开工建设。四是再生水回供九河复流项目正在实施(包括市城乡管理局负责实施的再生水供水工程和城区负责实施的河道生态复流工程)。先行实施南沙河、北沙河、玉门河复流示范项目。截至****年**月**日,南沙河、北沙河再生水供水工程所涉再生水管线已基本完成,泵站正在加紧实施。玉门河再生水供水工程可研已备案,因原泵站选址位于汾河公园,为减少对汾河景观的影响,正在重新办理选址手续,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处于汾河以西、晋祠泉域保护范围内泵站暂缓实施,对复流水源不足的北沙河东峰路泵站取消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各城区河道生态复流工程推进情况,适时启动其余泵站建设。在全力推进以上四个整改工程的同时,实施了再生水回供东干渠(玉带园)景观用水、再生水回供北张退水渠景观用水。通过上述措施,太原市再生水利用率已达到**%以上,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以上的整改目标。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向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反馈。联系人(责任单位):王 斌固定电话(责任单位):****-*******电子邮箱(责任单位):******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