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中医药大学中药分析与质量评价平台建设项目(第一批)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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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中药分析与质量评价平台建设项目(第一批)(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KY**************号*** 二、项目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中药分析与质量评价平台建设项目(第一批)(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包别*安徽******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号报价:*******(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包别*▲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进口产品)安捷伦****-****E********五、评审专家: 叶寿山,洪功飞,孙梅,赵宏苏(第*包别采购人代表),桂学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号)文件规定的**%向中标(成交)人收取每包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并在领取中************指定账户。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单位;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地址:安徽中医药大学梅山路校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联系方式:****-********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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