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吴起县文化和旅游局图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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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FC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图书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更正原因:特定资格条件未填写更正内容:(*)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须具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须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套(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到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陈蒿湾门面房A(*)*-*华春建设******获取采购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供应商必须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吴起县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吴起县文化大楼*楼***室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春建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号成长大厦*楼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勇电话:***********华春建设**********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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