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ZZTH(2013)323关于漳州市区红绿灯(信号灯)、标线等交通设施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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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ZTH(****)*** 漳****** ****-**-**漳******受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招标文书编号:ZZTH(****)***(****闽财购计[***]号)*、招标项目内容:漳州市区红绿灯(信号灯)、标线等交通设施*、投标截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北京时间)*、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北京时间)关于漳州市区红绿灯(信号灯)、标线等交通设施项目补充公告*、采购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漳州市芗城区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漳******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栋*楼联系人:小陈、小李 联系电话:****-********、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漳州市区红绿灯(信号灯)、标线等交通设施招标编号:ZZTH(****)***(****漳财计[***]号)原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内容:(*)原招标文件第*页增加内容:“*、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制作(颜色按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样品:一片*米长铁艺护栏。投标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前将样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未送达的样品不予接受。未提供样品或样品评定为不合格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样品将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之一。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方封存作为验收标准,若所最终提供安装货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且视为中标人无法履约。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及签订的协议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于评标结束后当日自行领回,******不负保管责任,逾期将视为未中标人舍弃其样品。*、所有提供的样品均需注明样品名称,******名称及商标标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原招标文件第**页“二、标线、标记、清除标线或标记要求:*、若需进行清除标线或标记,中标人清除完成后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若需进行标线或标记,中标人须在清除标线或标记经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且满足标线或标记情况下,收到采购人出具的书面通知才可进行标记或标线。”现修改为:“二、标线、标记、清除标线或标记施工要求:*、若需进行清除标线或标记施工,中标人清除完成后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若需进行标线或标记施工,中标人须在清除标线或标记后经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且满足标线或标记施工的情况下,收到采购人出具的书面通知才可进行标记或标线施工。”(*)原招标文件第**页“*、中间竖杆两端头各留约**厘米方材”,该条删除。(*)铁艺护栏图纸以新的图纸为准。图纸见附件(*)因招标文件内容修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北京时间)特此公告。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此补充公告后请于****年*月**日**:********确认,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该补充公告已收悉!漳**********年**月**日回 执 单漳******:贵公司于****年**月**日在漳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关于采购编号为ZZTH(****)***的补充公告已收悉,我方完全清楚更改的内容,特此回执!投标人全称:(盖章)收执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漳****** (代理机构)****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