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壮族自治区 总林长令(2025年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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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关于全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当前,全区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期,做好森林防灭火工 作,事关生态安全和林区安全。我区森林资源丰富,林业产业 集中,林区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受持续干旱大风极端天气和春 耕生产、上坟祭扫等人为活动因素影响,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 严峻复杂。全区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火责任 重于泰山”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 至上、安全第一”方针,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责任担 当,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火 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一、全面压实防控责任。各级林长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履行森林火 灾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森林防灭火及巡林巡查 工作。各地要全面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重点任 务清单、重点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巡林交办清单,压实 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经营单位、乡(镇)和村 (居)主体责任,确保事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将森 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加强信息共享和资 源整合,强化末端责任落实,形成森林防灭火工作合力。二、严格管控野外火源。要深入推进依法治火,严格执行 林区野外生产性用火报审监管、农事用火报备监烧、祭扫用火—*—疏导严管等有关规定,森林防火区严禁野外吸烟、上坟烧纸、 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灰积肥、烧秸秆(甘蔗叶)等野外用 火,确需开展相关生产用火活动的,要严格落实申请、审批和 现场监管措施。“广西三月三”、清明节等重要时段和森林高 火险期,组织护林员全员上岗,采取增人、增设临时检查站 (点)、加密巡查频次等措施,加强巡查巡护力量部署,坚决 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禁火令或禁火通告,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并组织力量下沉,督导全面禁火封山,实 施强制严管。采取定期清理、计划烧除等方式,加强坟边、林 边、路边、地边等林草可燃物清理,降低火灾风险。全面实施 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案查处力 度,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对引起火灾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统筹各方资源,强化各级各部 门多方联动,创新方式方法,灵活多样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 育,纵深拓展“五进”宣教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广西三 月三”、清明节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短片、公益 广告、宣传短信等投放推送力度,通过增设宣传牌、电视滚动 提示、应急广播、手机发送预警信息等方式,营造浓厚的防火 氛围。加大正反两面典型宣传,选树一批护林防火典型,曝光 一批森林火灾案例,全面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推动森林 防火相关约定纳入村规民约内容,通过群众自治引导移风易—*—俗、改变传统的危险用火习惯,全面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发挥各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加强防火能力建设。要扎实推进森林防火规划实施, 有计划分阶段推进防火阻隔系统、蓄水池、瞭望塔等基础设施 建设,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和“以水灭火”体系建设,提升森林 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等电信企业协同,加快森 林通信基站建设,提高防灭火通信能力。建强森林消防专业 (半专业)队伍,配齐配强装备物资。“广西三月三”、清明 节等重要时段和森林高火险期,在重点区域前置扑火力量、装 备和物资,靠前驻防、携装巡护,一旦发生火情,严格落实专 业指挥、专业扑救要求,科学高效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 伤亡底线。五、强化责任倒查追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 生的森林火灾,认真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责任倒查,对责任不 落实、预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火情报送不及时的,要依法 依规从严问责;对频繁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方,要进行通报;对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影响恶劣的地方,要约 谈市、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 关人员的责任。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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