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6号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西玉林满地金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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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号?当事人名称:广西玉******法定代表人:陈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BEEFY*K地址:玉林市福绵区沙田镇良平村八户垌坡禾冲(******处)?你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核实,现已审查终结。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成立于****年*月**日,与广******友好协商达成了合作养猪一事,利用广******在沙田镇良平村的土地、环评手续、养殖基地等进行合作养猪,以广西玉******的名义对外经营,并签订有《合作协议》。现场能提供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批复的《关于广************宝中宝福绵良平猪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玉环项管〔****〕***号),批复中占地面积***亩,建设**栋标准猪舍,配套建设办公室、宿舍、食堂、异味发酵床等附属设施,年存栏母猪****头,年出栏商品仔猪*****头。执法人******现场存栏猪仔约****头,商品大肉猪(>***斤)约****头,产生的养殖废水经固液分离—异位发酵床—沼气池—沼液储存—******的养殖废水在最后的沼液储存泥池内有少量外排到了外环境。****年*月**日经我局委托******对你公司下游农用地流入外环境处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氨氮***mg/L,总磷**.*mg/L,分别超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规定的限值(氨氮**mg/L、总磷*.*mg/L)的*.*倍和*.**倍。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年*月**日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原件*份(证明你公司现场存在的违法行为);*、****年*月**日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制作的现场检查照片**张(证明你公司现场存在的违法行为);*、****年*月**日广西玉******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份(证明你公司的经营主体资格);*、****年*月**日广西玉******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份(证明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栋的身份主体);*、****年*月**日广西玉******提供《关于广************宝中宝福绵良平猪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玉环项管[****]***号)复印件*份(证明你公司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年*月**日广西玉******提供与广******合作协议复印件*份(证明你公司的合作关系);*、****年*月**日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制作的现场勘查示意图原件*份(证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的示意图);*、****年*月**日广西玉******提供与******签订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合同书(合同编号:YXHT********)复印件*份(证明你公司积极配合检测取证);*、****年*月**日******制作的监测报告(玉翔(监)字[****]第****号)原件及送达回执各*份(证明你公司养殖废水外排的检测结果);**、****年*月**日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制作的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检测结果告知书(玉环(*)环检告[****]*号)原件及送达回证各*份(证明你公司已收到检测结果)。**、****年*月**日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制作的对广西玉******法定代表人陈栋调查询问笔录原件*份(证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年*月*日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原件*份(证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年*月*日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制作的现场检查照片*张(证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年*月**日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制作的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份。(证明:执法人员具有合法的执法资格)。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的规定。二、陈述、申辩情况我局于****年*月**日以《玉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玉环(*)罚告〔****〕*号)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和内容,******享有**********年*月**日签收相关文书,但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以上事实,有《玉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玉环(*)罚告〔****〕*号)及送达回证为证。三、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的规定,鉴于你公司进行了立即整改和积极配合履行生态损害赔偿,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版)》,******作出如下决定:(一)你公司应当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违法行为,******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二)罚款人民币肆仟零捌拾玖元整(¥****元整)。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科技与财务科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内容到******缴纳罚款后,应当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加处罚款。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玉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