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宁河天津市宁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数字指挥平台升级改造与对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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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天津市宁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数字指挥平台升级改造与对接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编号: NHCG*********.招标内容:宁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数字指挥平台升级改造与对接建设项目*.交货日期:****年*月**日前*.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符合本次招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证明。(*)投标人应具备近两年类似建设项目成功案例,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次招标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至**:**,**:**至**:**(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为***元, 形式为电子版,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U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投标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投标地址: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开标地址: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万元整人民币,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两天下午四点前汇入帐户,不接受汇票和转帐支票。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没有及时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公布如下:收款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农行宁河支行帐号:***************** 咨询电话:***-********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没有及时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开标前持汇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原件,可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公章)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领取地址:宁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号),凭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开评标结束后,交易中心凭退款单位开具的企业往来专用收据,根据不同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①对开评标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投标、废标或因投标方不足三家、投标方报价均超出标底而造成的流标等,在开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②对参加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无息退还。③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及违约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退付投标保证金不采用现金方式。**、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任何服务费。**、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人:张建洪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号联系人:刘俊军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