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聊城职业学校灯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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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聊城职业学校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采购代理机构:******三、项目名称:聊城职业学校灯具采购四、项目编号:LCZC****-***-DY五、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六、投标截止日期:****年*月**日七、变更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原采购信息内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注册资金****万元以上;*、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具有灯管、电子镇流器、灯罩一体化生产的能力,不接受组装企业投标。*、投标人应通过ISO****国际质量认证及ISO*****环境体系认证。*、灯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照明灯具具有*C认证,电器防护等级I级。*、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所投灯具全部样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变更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万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万元以上;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灯管、电子镇流器、灯罩必须由同一制造商生产,不接受组装企业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通过ISO****国际质量认证及ISO*****环境体系认证。*、灯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照明灯具具有*C认证,电器防护等级I级。*、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所投灯具全部样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本项目联系人:彭耀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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