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市林草局] 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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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一、总体情况(一)主动公开****年凤城市林草局结合工作职能职责、重点任务和群众关注焦点,切实抓好林地保护、调查监测、生态修复、森林草原防火、林业“两乱”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件,便于群众及时掌握林草系统政策举措和工作动态。(二)依申请公开****年林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三)政府信息管理林草局围绕群众关心的林业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开展林业政策文件解读。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林草局按照政府网站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安排专人负责平台信息录入、更新和维护工作,针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按照对应栏目及时进行公开,发布部门工作动态,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五)监督保障林草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据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规定要求,按照《林草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由业务分管领导和信息发布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校对后方可发布,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性、保密性和时效性。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三)不予公开*.属于国家秘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危及“三安全一稳定”********.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属于行政执法案卷********.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四)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五)不予处理*.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重复申请********.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六)其他处理*.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他*******(七)总计*******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影响信息的时效性;二是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改进情况一是及时更新各项栏目内容,结合林业和草原局工作实际,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及时有效的将林草局权责清单及相关政策、产业发展的优势对外发布;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组织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学习培训,解放思想,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业务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年度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二)****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年林草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审批审查发布信息,及时完成网站信息更新,按时完成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创新举措及取得的实际效果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林草局将政务公开和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宣传效果,公开行政机关的权责清单及办事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化,取得显著效果,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