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丽水经济开发区南四路景观小绿地三期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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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丽水经济开发区南四路景观小绿地三期工程招标序号:丽建招A**** ***号招标单位: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所 开标时间:****年 *月*日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 刘燕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贰级拟派项目负责人: 徐燕 证书号码: FB*****预中标价:大写: 陆佰伍拾柒万捌仟零陆拾叁元整 (¥: ******元)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 日历天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 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拟派项目负责人: 钟素周 证书号码: B*********预中标价:大写: 陆拾陆万贰仟叁佰捌拾壹元整 (¥: ******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 日历天第三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贰级拟派项目负责人: 王智妃 证书号码: FB*****预中标价:大写: 陆拾陆万伍仟肆佰叁拾叁元整 (¥: ******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 日历天公示时间: **** 年*月 *日至 **** 年 *月**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 备案单位(盖章):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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