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年1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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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天创一般固废原料预处理项目新罗区雁石镇龙雁经济开发区八一片区南片区(龙******厂区内)龙******龙岩******扩建项目位于新罗区雁石镇龙雁经济开发区八一片区南片区,在原有厂区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公司原冶炼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回转窑尾渣综合利用项目均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原有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扩建项目以外购瓦斯灰(废物代码为***-***-S**)为主要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废物),建设年预处理*.*万吨瓦斯灰处理线,主要生产工序包括:下料、漂洗、压滤、造浆、除铁、压滤。*.落实施工期环保工作,做好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罐+原有三效蒸发器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进入龙岩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涉及的物料不得露天随意堆放;下料等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利用、处置过程要实行全程监管,在出入口、贮存场所、利用和处置设施处应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个月。沉降粉尘、泥饼、废包装袋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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