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关于2025年1月1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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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方式:电话:****-******* 通讯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南海大道**号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东河区建筑垃圾堆填场建设项目包头市东河区******本项目位于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东园村北***m,项目场址中心坐标E***°**′**.***″,N**°**′*.***″。内蒙古******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堆填库区、坝体工程、截洪沟工程、道路工程及其他辅助工程。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东河区,处理建筑垃圾为工程渣土与拆除垃圾,工业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不得入场。项目服务期**年,占地面积*****m*,堆填区面积*****m*,总库容**万立方米,日均堆填量约为***t。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应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运营期运输采用专用密闭运灰渣车辆,避免运输及卸渣时扬尘产生。进场道路硬化,运输车辆从卸料后返回运输道路前进行冲洗,采取围挡、覆盖、喷淋洒水等措施以降低扬尘污染的影响,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不外排。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共卫生设施。*.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运输车辆车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标准限值。运营期通过采用使用低噪声机械,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超速、超负荷运行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标准。*.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工程竣工后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满足本项目进场要求后,进入本项目堆填场。员工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洗车废水沉淀池内沉渣,自然干化后送堆填库区堆填。*.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工程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减少占地生态破坏。运营期堆填场达到设计高度时,及时进行覆土和生态修复。堆填场堆体最终封场后,顶面、分段平台和分段坡面均进行绿化补充与整体修整,开展水土保持、场地稳定化鉴定、土地利用论证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