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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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国有******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NH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国有******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本次采购项目包*采购内容为:鲜肉、牛羊肉类配送服务。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蔬菜基地或合作的蔬菜基地与本项目包*实际采购内容无关联,故此对采购内容与要求做出变更。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第一节、第十一点:其他要求,删减第*点: *、本项目包 *,投标人需要具备蔬菜基地或合作的蔬菜基地,(提供的蔬菜来源蔬菜基地占比 **%以上),并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并提供场所环境图片、地址等相关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为保证供应商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证明供应商有能力有实力完成保障食堂配送任务,采购人会对中标候选人的蔬菜基地组织实地考察,如不真实,采购人可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名 称:衡阳市国有******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新大道**号 (*)联系人:罗先生、卢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 ** 号汇景花园 * 栋 * 单元 **** 室 (*)联系人:吴志成 (*)电 话:*********** (*)电子邮箱:****** *、监管部门 (*)名 称:中共衡阳市国有******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新大道**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文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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