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川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电脑采购澄清公告与补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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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四川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电脑采购采购编号:**A****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采购人名称:四川美术学院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美术学院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经办人名称:简纪联系电话:***-********澄清事项:一、因竞标供应商对项目产品参数提出质疑,现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和用户的需求,澄清事项如下:*、原采购公告“采购需求表”中,第一项“华硕笔记本电脑”可用惠普品牌参数完全满足的型号替代;*、第二、第三项“台式电脑”在完全满足参数要求的前提下,可用重庆市政府采购限定的所有品牌产品;*、第四项“惠普Z***工作站”参数做如下修改:(*)硬盘容量为一块***G SAS *****rpm硬盘 (做系统盘使用),一块*T SATA ****rpm硬盘(做存储盘使用);(*)显卡芯片为NVIDIA Quadro ****;*、显示器必须与所配主机品牌一致。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补遗条款如下:*、如果竞标谈判现场,******《最后报价表》最终报价相等的情况下,谈判小组可视情况而定要求报价最低且相等的供应商进行多次报价,以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予以退还。如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将视情况而定扣除部分或者全部履约保证金。*、所有设备须提供三年质保。其他参数不变,谈判时间不变。特此公告四川美术学院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