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仲裁文书公告(申请人:陈小云,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37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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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陈小云: 本委受理你诉佛******劳动争议一案(佛禅劳人仲案字〔****〕****号),因你在本委指定的开庭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委决定视为你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联系你,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南庄仲裁庭(南庄镇南庄大道西*号)联系人:蒙小姐;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