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YNTT201306038景洪市人民医院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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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号、**号、**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景洪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景洪市人民医院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景洪市人民医院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TT*********。二、资金来源:自筹。三、供货期: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报最短供货期。四、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五、质保(保修)期: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报最长质保(保修)期,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六、交货地点:景洪市人民医院。七、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八、采购内容:详见后附货物采购清单。九、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制造商,若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若生产商投标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景洪市勐泐大道**号活发大厦*楼****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纸质档内容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纸质档为主。并且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书面解释,逾期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后果。)*、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十三、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保证金缴纳后凭相关凭******(景洪市勐泐大道**号活发大厦*楼****室)换取保证金收据,缴纳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十四、 相关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均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招 标 人:景洪市人民医院联 系 人:李老师联系电话:****-*******招标代理:******联 系 人:袁刚联系电话:****-******* ***************年*月**日景洪市人民医院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采购清单序 号产品(项目)名称规格、技术要求数量计量单位*医院标识标牌各科室文化墙及各类标识牌(详见招标文件) ****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