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教育局阅览室桌椅、教师办公桌椅等项目(项目编号:XFXD2013-XF-G006)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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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办(****)部门***号批复,信丰信******受信丰县教育局委托,现就其阅览室桌椅、教师办公桌椅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XFXD****-XF-G***二、招标内容:品目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元)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一阅览室桌椅(国产产品)***套¥******.**详见招标文件。注:投标供应商须满足同品目的所有货物需求且不能超单项采购预算,否则无效。二教师办公桌椅(国产产品)***套¥******.**餐桌椅(国产产品)*套¥****.**合计¥******.**元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标时须提供副本原件);*、投标供应商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内)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在信丰信******购买(场外汇款、电子银行转账购买者应在缴款单中注明“缴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XFXD****-XF-G***品目 标书工本费”字样,并告知信丰信******,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未报名的结果,由场外汇款者自行负责),标书工本费***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五、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须收取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元整(陆仟圆整),品目二、人民币****元整(贰仟伍佰圆整),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北京时间)以前,以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信丰信******缴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且须在汇款/缴款单中注明“缴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XFXD****-XF-G***品目 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告知信丰信******,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未缴纳保证金的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的汇款/缴款单凭证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信丰信****** (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栋三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书面通知:至投标截止时间*天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货物)的采购活动。八、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招标机构: 信丰信******详细地址: 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栋三楼联 系 人: 陈兴隆电 话: ****-*******邮 编: ******电子函件: xfxdztb@***.com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城区分理处户 名: 信丰信******账 号: **** **** **** ****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