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关于绩溪县202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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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企业: 为组织实施好****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皖人社秘〔****〕***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开发主体 绩溪县各乡镇村委会、社区,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相关企业。 二、申报时间 ****年**月**日截止。 三、岗位开发范围 (一)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三)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四)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 (五)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四、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五、补贴标准 (一)单位岗位补贴:按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元岗位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给予补贴,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三)个人岗位补贴: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目前我县个人岗位补贴标准为***元/月。 六、申报流程 (一)凡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单位,按规定向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cn/)向县人社局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将以下相关纸质版材料(《公益性岗位申报表》(附件*)、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交至绩溪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二)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县人社部门复核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 (三)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应向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 七、岗位管理 (一)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另派他人顶替。 八、注意事项 通知实施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联系人:卢康倩、查怡然 联系电话:****-*******、******* 附件*: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附件*: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年*月**日 附件*:公益性岗位申报表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单位类型 主要业务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号码) 职工人数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公益性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工作 内容 招用条件 薪酬待遇 个 元/月 个 元/月 个 元/月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意见 经办人: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工作技能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岗 位名称 是否愿意到托底性岗位就业 本人 工作 简历 申请人 签 名 以上资料由本人填写,情况真实,自愿申请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并自觉遵守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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