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满洲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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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建标函〔****〕**号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号,见附件)要求,为做好我区****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版)要求,做好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调查工作。于****年*月*日前将企业统计调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报我厅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二、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并提交****年度统计调查数据,网上点击上报并待网上初审合格后,打印统计调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于****年*月**日前,报企业所在地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填报企业请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网址同上),在企业登录栏目进行用户名注册。三、各盟市要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统计数据检查核对,督促企业修改出现的错误,避免虚报、迟报、漏报统计资料的情况发生。对报送虚假数据或不按时上报的企业将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四、请企业在填报统计指标之前,认真阅读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并对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都应按年度依法填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分支机构数据,由总公司汇总上报。从事******数据,由子公司自行填报,******数据。联 系 人:安田野联系电话:****-*******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号)****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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