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关于青山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服务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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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青山区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救助对象为已纳入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范围》(GB/T*****-****),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级)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根据《武汉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青山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的人员进行公示,涉及*人基本信息、入住机构、救助金额等。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向区民政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年青山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人员补助明细表序号姓名所属街道评估结果入住时间入住机构补助金额标准(元)备注*张见清新沟桥街道完全失能****年**月**日******(南山老年公寓)****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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