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龙泉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剑川大道以东区块)场地平整工程一标段预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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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剑川大道以东区块)场地平整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议、择优推荐的基础上,下列单位为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情况公示如下:内 容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投标******************预期中标价****.****万元****.****万元****.******万元质量承诺合格合格合格投标工期***日历天***日历天***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冉孟安刘晓秋刘饶平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龙泉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龙泉市招管办 联系电话:****-*******招标单位:(盖章)龙**********年*月**日招投标中心:(盖章)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