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出让公告]苍南县中心城区东单元A-04-1地块及周边地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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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中心城区东单元A-**-*地块及周边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苍南县中心城区东单元A-**-*地块及周边地下空间宗地面积A-**-*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周边地下空间规划用地面积为****㎡;出让面积:A-**-*地块****平方米,周边地下空间****㎡宗地坐落苍南大道以东、灵龙大道以南、春水路以西、汤家垟河以北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苍南县中心城区东单元A-**-*地块: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出让年限**年;周边地下空间:配建停车库,出让年限**年;容积率A-**-*地块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绿地率≥*%建筑高度≤***米建筑密度≤**%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不设底价)加价幅度**万元或其整数倍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分备注*、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契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该地块竞得人须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扣除移交卫健局部分面积)的**%,项目商业部分须全部自持,非自持部分允许分割销售,最小分割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项目作为区域地标式建筑,其建筑方案需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该地块规划条件[****]**号为准。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苍南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 (二) 竞买人如为其他组织的,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并以新设******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 (四)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天内签订;也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的权利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 六、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七、竞得人另需建设***急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苍南县卫生健康局,***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由竞得人统一办理。苍南县***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协议价暂定****.*万元(最终价格以审核后价格为准),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标准、验收移交、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按《苍南县中心城区东单元A-**-*地块项目投资监管及建设协议》执行。 八、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签订《苍南县中心城区东单元A-**-*地块项目投资监管及建设协议》,在签订《苍南县中心城区东单元A-**-*地块项目投资监管及建设协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落实履约保证金),并持《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苍南县中心城区东单元A-**-*地块项目投资监管及建设协议》及银行保函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总地价款,剩余地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缴清。 十、联系方式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 ****-********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号) 联系电话:****-********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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