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性能服务共享平台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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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性能服务共享平台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合肥分行委托,就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性能服务共享平台项目外包项目(项目编号:GN****-**-****)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时**分,在安******进行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性能服务共享平台项目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GN****-**-**** *、主要内容: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性能服务共享平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号(综合楼*层***、***、***) 投标总报价(不含增值税):*******.**元 投标总报价(含增值税):*******.**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同步发布。 ****年*月**日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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