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庐阳区2025年度校园零星维修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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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年度校园零星维修*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庐阳区****年度校园零星维修*标段项目编号:****LYHXGC*****-*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庐阳区****年度校园零星维修*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包公镇政府办公楼***室投标费率:**.**%质量:合格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维修事项的工期,按招标人任务单要求执行。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庐阳区****年度校园零星维修*标段一批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庐阳国有******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百花井恢复楼五层**-**轴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阳合信公共******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蓝钻尚界)B座*楼项目负责人:陈工联系电话:****-********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庐阳合信公共******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蓝钻尚界)B座*楼,联系电话:****-********。投标人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庐阳******风控审计部提出投诉,联系人:宋经理,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合肥庐阳合信公共**********年**月**日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