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佛禅祖劳监欠告字[2024]第4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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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佛山市******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杨二综合楼***号二楼东(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周红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年**月**起至今,我队多次接到邬眉茵的投诉,称佛山市******拖欠****年*月至**月份工资,要求支付工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到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队将通过新闻媒体或者门户网站公开你单位名称、涉嫌欠薪情况及法定代表人基本信息。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佛禅祖劳监欠告字[****]第****号).pdf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