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全南县卫生监督所办公设备、空调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3-QN-X025)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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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州市全南县政府采购办全购字[****]***号批复,赣******受全南县卫生监督所委托,对办公设备、空调进行询价。经采购人确认,现对 ****年*月**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变更事项一:原采购公告中(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应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投标企业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投标法人代表(经营者)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身份证明需提供原件备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现变更为:(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应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投标企业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投标法人代表(经营者)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身份证明需提供原件备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