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内黄县人民检察院2012-2013年检察业务装备县级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三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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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采购谈判(****)第***号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接受委托,就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年检察业务装备县级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年检察业务装备县级采购项目二、项目内容:UPS电源及UPS电源配电施工、消毒机、除湿机、镜头、传真机。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四、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货物(或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五、报名有关信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超时不受理)*.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县城东环路中段东侧)*.谈判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肆仟圆整(¥****.**元)*.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拒绝。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对购买谈判文件等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六、开标相关信息:开标及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开标地点: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二楼(县城东环路中段东侧)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丁思远联系电话: ****-*******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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