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关于绍兴市特殊教育现代化学校评估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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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content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绍兴市特殊教育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申报,区、县(市)教体局初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评估,拟认定越城区育才学校、绍兴市柯桥区育才学校、绍兴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所学校为绍兴市特殊教育现代化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单位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号,邮编:******,联系电话:****-********;****-********。绍兴市教育局****年*月**日信息来源:绍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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