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13]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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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土资房告字[****]***号)青土资房告字[****]***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C****#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枣山东路以东、株洲路以南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出让部分分摊*****.**平方米;另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分摊****.**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划拨给该项目商品房用地的竞得人;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出让部分用地分摊****.**平方米。 *、拍卖起叫价为楼面地价每平方米人民币贰仟玖佰伍拾元(¥****.**元/平方米),增价幅度为楼面地价每平方米人民币拾元(¥**元/平方米)。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青岛市梅岭东路**号***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青岛市梅岭东路**号***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青岛市梅岭东路**号***室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出让人将于****年*月*日*时**分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青岛市梅岭东路**号一楼大厅(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青岛房地资源网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青岛市梅岭东路**号联 系 人:杨烁、万磊联系电话:****—********开户单位: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开户银行:******青岛崂山支行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