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2013年汉寿县中小学校音体美教学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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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汉寿县教育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音体美教学器材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年汉寿县中小学校音体美教学器材采购项目二、政府采购编号:HS****-**三、采购内容:汉寿县教育局所需音体美教学器材设备一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设备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到**时,下午**时到**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常德******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还须提供法人的身份******正常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障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半年以上月份)(备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价:***元/包,招标文件以纸质文档为准。招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分)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 分)开标地点:汉寿县公共交易中心公开开标五、保证金:为本项目投标报价的百分之一,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提交。(银行转账须注意:*、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账户打款;*、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账户打款;*、供应商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账户打款;*、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账户打款。递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分包的要注明包号,如果没有注明项目名称、包号的,对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前交到汉寿县公共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名: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 **** **** **** ****开户行:建行汉寿支行采购人:汉寿县教育局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常德******地 址:常德市洞庭大道东段***号(常德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二楼)联系人:陈 鹏 邮编:******电 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