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东兴市2013年廉租住房项目工程施工项目(0633-134222155166)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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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名称:东兴市****年廉租住房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廉租住房一栋, *层、*单元、共**套、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土建、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及配套道路、绿化等设计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东兴市****年廉租住房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开标,已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 伍佰捌拾壹万捌仟贰佰贰拾玖元叁角叁分(?*,***,***.**)注册建造师:李志锋(注册编号:桂************)工期: ***(日历天)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伍佰捌拾壹万陆仟贰佰叁拾肆元壹角壹分(?*,***,***.**)注册建造师:李贤生(注册编号:桂************ )工期: ***(日历天)第三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伍佰捌拾壹万肆仟捌佰叁拾伍元零陆分 (?*,***,***.** )注册建造师:王剑(注册编号:桂************ )工期: ***(日历天)公示时间:****年*月**日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现就本工程招标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有异议、投诉及举报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 相关请求及主张;(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东兴市纪委监察局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招标人: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