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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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起*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阿拉善左旗腾格里苏木闫地拉图建筑石料矿项目阿拉善左旗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阿拉善******项目概况项目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位于阿拉善左旗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项目于****年首次取得了采矿许可证,项目环评于****年*月**日由原阿拉善盟环保局批复(阿环审〔****〕**号)。由于项目一直未建设,已超过环评批复日期五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的情形,因此重新报我局审核。该项目为**万m*/a建筑石料(砂岩)露天开采,矿区面积*.****km*,赋矿标高:****m~+****m,服务年限为*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排土场(占地面积为*.**hm*,容量约为*.*万m*)、生活区、矿区内外道路。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冬季不生产,无采暖工程。环保工程为生态保护及恢复治理、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报告书内蒙古******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项目在开采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不得对矿区范围以外的自然生境造成破坏,同时应对沙冬青、蒙古扁桃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采取避让措施,确需无法避让的应在开采前进行移栽,确保其生物量不降低。项目服务期满后,排土场的废石应全部回填至露天采坑,并对包括生活区、排土场等人为扰动区域进行平整,并结合当地生态环境现状,以当地植被采取自然和工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最终形成与周边相适应的自然生态系统。*.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开采计划,对露天开采剥离、废石堆存、物料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应采取有效的降尘、封闭措施,加强矿区及道路粉尘无组织逸散控制措施,需确保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表*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无矿坑涌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相应限值要求后,用于绿化洒水、场地内降尘洒水,不外排。*.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石集中堆放于项目设置的排土场,实现内排条件后逐步后将排土场废石全部回填于矿坑。矿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矿区设置的临时垃圾堆放点,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清运。排土场建设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中Ⅰ类场建设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受理单位及电话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邮寄地址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