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2012年国家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监控中心大屏幕建设(南昌、九江、宜春、萍乡)(招标编号:0628-136106104359)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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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受江西省水利厅委托,依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B*******采购计划,就江西省****年国家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监控中心大屏幕建设(南昌、九江、宜春、萍乡)(招标编号:****-************)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原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发布,现对招标公告及各标段招标文件作部分修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原“*、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万元人民币” 更改为:*、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原“备注: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评标现场需提供系统演示供专家现场观看(中标产品封存单块液晶屏),其他产品需提供相关产品的宣传彩页(加盖厂家公章)。” 更改为: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评标现场需提供(*×*共*块)进行系统演示供专家现场观看(中标产品封存单块液晶屏),其他产品需提供相关产品的宣传彩页(加盖厂家公章)。*、招标文件内容以最新的上传的澄清文件为准,供应商必须 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号邮 编:******联 系 人:涂睿君、奚钰电 话:****-********传 真:****-********电子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