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严管严处!事关烟花爆竹 再次明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春节期间加强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管控的通知根据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张定政通〔****〕*号(以下简称《通告》)的规定,为加强春节期间(含除夕、春节、元宵节)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的管控力度,实现“零燃放”“零销售”,特此通知如下:一、在禁放区内燃放(含除夕、春节、元宵节)、售卖、储存(含零散存放)、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一律由城管、公安、应急等部门现场收缴,并依法依规查处。二、在禁放区内个人携带(含上坟祭祀携带)、车载携带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一律由城管、公安、应急、交通等部门现场收缴。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禁放规定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四、鼓励群众对违规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属实的按《通告》规定兑现奖励。五、鼓励禁放区的居民、商户主动将家中或店内现存的烟花爆竹就近上交村委、社区、派出所、城管等单位;受理单位登记后相应免除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张家界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