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答疑澄清公告】嵊州唐诗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商业板块一期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嵊州唐诗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商业板块一期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第*号澄清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嵊州唐诗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商业板块一期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A****************)》澄清如下:*、原招标文件中“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万元。”现调整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共*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现调整为:“评标委员会共*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为:嵊州市官河南路 *** 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西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开标室。”现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为:嵊州市官河南路 *** 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西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号开标室。”*、原招标文件中“定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现调整为:“定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设计任务书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余内容不变。第*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嵊州市******泰宇**********年*月*日附件下载:答疑澄清公告.pdf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