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南山区民政局关于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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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服务和货物类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南山区民政局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医养结合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三、项目经费限额 人民币**万元(总报价如超出此限额,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背景 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为本项目服务实施地点,是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下属公办养老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精神要求,按照《市卫生健康委 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的指导意见》(深卫健发〔****〕**号),****年福利中心拟与持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为入住长者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五、项目需求 (一)项目实施地点及基本情况 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位于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大道****号,目前有***位政策性长者入住,平均年龄约为**岁,大部分为不同程度的失能长者,且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等慢性疾病,普遍行动不变,外出就医困难。福利中心现有的内设医务室,不能完全满足入住长者多层次、个性化医疗服务需求。 (二)服务需求 投标单位结合自身专业医疗优势,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疾病诊疗、老年人能力评估、护理查房、精神卫生服务、绿色通道服务等服务项目。 (三)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 (四)付款方式 采购方按照合同确定价格按财务相关规定拨付服务费用。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持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七、投标要求 按照福利中心入住长者特点制定个性化医疗服务投标方案,统一填写附件*,方案中应明确具体服务项目的内容、时长、频次、出诊科室及人员资质、经费标准及测算过程等内容。 项目报价上限为**万元(含交通费、税金、开展服务所需的设备、教具、耗材等全部费用)。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否者废除投标资格。 八、项目实施要求 (一)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其投标方案开展,实际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服务总量、出诊人员职称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做相应调整,根据实际结算经费,但项目总经费不超过中标金额。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方和中标方应按照实施方案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服务正常有序开展,中标方配合做好签到、现场拍照等记录。 (三)项目验收:合同期满后,中标方向采购方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附相关现场照片,采购方对已开展的项目情况进行核对验收,如全额或超额完成合同约定的,可验收合格,如服务项目种类、时长、人数有不足的,采购方据实验收,按照投标报价单据实结算经费。 (四)注意对长者个人信息保密。中标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须对工作过程中获取的长者个人信息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方保留追究中标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采购方如因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要求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导致中标方无法派人入场开展现场服务的,本合同约定的完成时间可顺延,或双方协商解除合作,均不视为中标方违约。 九、投标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并提交书面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章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伍份,装袋并封条处理。 (一)投标回执表(见附件*)。 (二)投标单位情况简介。 (三)投标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单位开展相关服务团队的人员名单和资质复印件。 (五)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医养结合项目服务方案及报价(模板见附件*)。 十、评审方法及标准 详见附件* 十一、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年*月**日**:**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三)递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大道****号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南山区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