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关于宿迁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电视专题片制作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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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已于****年*月*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等媒体上发布了宿迁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电视专题片制作项目招标公告,定于****年*月**日**:**开标,经研究,现决定发布更正公告:一、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一)项目名称:宿迁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电视专题片制作项目(二)项目编号:SGTD[****]*号(三)项目简要说明:为切实做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考核验收和国家技术评估及考核验收工作,真实、生动、快捷地展现“生态文明 美丽宿迁”形象,充分展示宿迁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来取得的成果,记录新时期宿迁的美丽环境、美丽人文、美丽形象、美丽气质、美丽景观,反映宿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风貌,不断提高生态宿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宿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拍摄一部长度约为**分钟的电视宣传片,用彩色光影和庄重优美的解说词,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历届宿迁坚持“生态立市”战略,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工程建设,以及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所取得的成果,诠释彰显“生态宿迁”金字招牌影响力。投资额约**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服务响应。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二、更正内容竞标文件原内容:“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节假日除外);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谈判时间:****年*月**日**:**;谈判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的竞标人,均应在****年*月**日**:**之前按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现将其更正为“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节假日除外);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谈判时间:****年*月**日**:**;谈判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的竞标人,均应在****年*月**日**:**之前按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凡原竞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以此更正内容为准,其余不变。请各竞标供应商按照上述更正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投标准备工作。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中心联系人:胡海洋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层)邮政编码:******采购单位联系人:于 悦联系电话:****-********四、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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