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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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杨连净,性别:男,民族:汉,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屿田北路****,身份证号码:******************。 你户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杨宅路**-*号房屋在蒲州街道屿田村规定的征收范围内,现该处房屋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决定书(温龙政土征补〔****〕*号)的决定》(温龙政土征补〔****〕*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温国正房估征字[****]PZYT第***号)、房屋道坦水泥地面积核对通知函及房屋道坦平面图已做出,但因对你方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决定书(温龙政土征补〔****〕*号)的决定》(温龙政土征补〔****〕*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温国正房估征字[****]PZYT第***号)、房屋道坦水泥地面积核对通知函及房屋道坦平面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方也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直接到温州市龙湾区广纳五金装饰市场*幢*楼拆迁现场办(联系电话:****-********)领取以上文件。 特此公告。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蒲州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附件*:《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决定书(温龙政土征补〔****〕*号)的决定》(温龙政土征补〔****〕*号).pdf附件*:《房地产估价报告》(温国正房估征字[****]PZYT第***号).pdf附件*:房屋道坦水泥地面积核对通知函及房屋道坦平面图.pdfarticlecontent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