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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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乌市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编号WLHTZFCGZX****-***)于****年*月**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了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专家评审组成员:邓青霞、杨 颜、张玉宝、谢兴安。乌市纪检委监督员:刘学文。二、中标供应商名称及中标价格:山东联合安光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叁拾玖万伍仟元整( ***,***.** 元)。四、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五、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市采购中心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对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乌兰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投诉。六、质疑及投诉电话: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乌兰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七、为了使您的质疑名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答复和受理。特此公告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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