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通榆县2013年第三批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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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LZTB****G-**一.招标条件通榆县****年第三批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车辆采购招标 已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林省财政厅 以 吉环函【****】***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垃圾运输车**辆、铲车**辆、四轮车**辆、半截车*辆;采购资金:人民币***万元;*.* 交货地点: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交货期限: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两周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的供应商,并须持有制造厂商的一级授权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次采购主要机械(中型自卸车)设备要求安装国III环保装置,并具有发动机厂家提供的装置证明。*.* 投标供应商成立需要在*年以上,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以上(含***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采购产品必须是一个供应商。*.* 对于供应商所投的设备技术要求不接受偏离*.*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_**时**分,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制造厂商一级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上公章)到长春市贵阳街***号吉林省政务大厅*楼“吉林省******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_* 月_** 日下午_** 时 ** 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 .联系方式招标人: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联系人:王玉红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号万晟商务花园***室联 系 人:赵乐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