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西峰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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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西峰区公办幼儿园玩教设施购置项目”(项目编号:XFZC****-****)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项目名称:西峰区公办幼儿园玩教设施购置项目项目编号:XFZC****-**** 项目预算:***万元投诉人:****** 地址:宜春市丰城市剑南街道龙光东大道***号被投诉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号被投诉人*: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北大街向阳巷*号我局依法对****年*月*日收******对“西峰区公办幼儿园玩教设施购置项目” 采购文件的投诉予以受理。一、核查情况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三部分 商务评审(**分)认证证书及标准。*、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三部分商务评审(**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三部分商务评审(**分)视觉舒适度*: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三部分商务评审(**分)信用报告。经核查,投诉事项*:投诉人针对西峰区教育局招标文件提出的四点问题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且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在国务院取消的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内,其申请条件中也没有对企业的注册资金、营业收入等规模作出限制,本项目中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与采购项目质量、合同履约、售后服务相关,可以作为评审因素。故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采购人已举证证实同时具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触摸式菜单设置管理软件、多媒体课件制作展示软件、在线资源服务管理网站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不少于三家,故投诉人提出的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说法不能成立。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保证竞争充分的前提下,提出更高的技术指标,本项目教育局评审因素只对A+级以上得分,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符合评审因素的设置,也不影响市场竞争,采购人的答复意见我局予以采纳,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发文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务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加分条件是合理的。故投诉事项*不成立。二、处理决定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的投诉。 三、权利告知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天内依法向西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庆阳市西峰区财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