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废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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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投标人:根据市财委《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意见》(深财购函【****】****),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SZCG**********)经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采购需求与评标标准不一致。安全门禁一卡通系统和安全门禁系统属不同的产品标准,但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标准混淆了两种产品标准,项目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第二,预中标供应商资质存在瑕疵。预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施工一级资质是广东省建设厅颁发的,非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及施工”甲级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的规定,将项目作废标处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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