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天津市西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陆军某部文体活动馆工程 (项目编号:CSHGS-2025-ZC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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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陆军某部文体活动馆工程 (项目编号:CSHGS-****-ZC***)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项目概况陆军某部文体活动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融创中心东区*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SHGS-****-ZC***项目名称:陆军某部文体活动馆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包是******.******其他房屋施工陆军某部文体活动馆工程*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为****年*月**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执行。必要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查询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融创中心东区*号楼****方式:现场现金发售。售价:***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保泽道交口融创中心东区**-****评标室五、开启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保泽道交口融创中心东区**-****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和天******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晟
联系方式:***-********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西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号增*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融创中心东区*号楼****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晟电 话:***-********天**********年**月**日